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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职教园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09 15:09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灵宝市人民政府会现将2020年度职教园区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灵宝市2020年度第六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用途

拟征收土地位于灵宝市大王镇冯佐村、北朝村、新店村、重王村,征收后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灵宝市2020年度第六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拟征收大王镇冯佐村集体土地7.3445公顷(其中耕地2.3924公顷、园地4.8873公顷);新店村集体土地16.8140公顷(其中耕地4.8292公顷、园地11.6740公顷);北朝村集体土地7.8947公顷(其中耕地3.2434公顷、园地4.3508公顷);重王村集体土地0.1226公顷(其中园地0.1226公顷),共计32.1578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根据《三门峡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三政【2013】66号文据实补偿。

五、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就业安置的方式进行妥善安置。

六、自然资源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开展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816日前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特此公告。

附图:Page0001 (2).jpg

                                  2020年79